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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落户新政策: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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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落户新政策: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2018上海落户新政策: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2018上海落户新政策: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如果想留在上海永久居住的话,上海户口是个不可或缺的必备品。毕竟,有了上海户口,买房、结婚、就业、社会福利、拍车牌、孩子上学等方方面面,都会比非沪籍人士方便许多。

  

2018年8月3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2018年标准分仍为72分,但今年的政策增加了这样一条规定:

  

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2018年符合该政策的申请,受理时间可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这72分都是怎么构成的吧!

  

最高学位和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5分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用人单位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5分

  

当然啦~左边加分右边项可不仅仅是这些哦~

  

下面这些依旧可以左边加分右边呢!

  

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1分

  

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1、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2、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

  

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如果还不够的话,那么看看下面这些左边加分右边项,你是否符合条件吧!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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