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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上海落户新政:标准分72分;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4-2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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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上海落户新政:标准分72分;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解读2018上海落户新政:标准分72分;清华、北大本科生直接落户)

  

——导读

  

北京落户新政:积分落户就像那根萝卜,看得到,吃不到。北京落户制度非常严格,因为它必须为"总量封顶"的目标服务。

  

上海72分的落户政策已经连续实施了4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211硕士可以优雅地落户,211本科生,普本优秀毕业生都可通过努力获得落户机会。

  

  

2018年8月3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2018年标准分仍为72分。

  

今年的政策与往年差不多,只增加了这样一条规定: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已经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一种特权的象征了吗?

  

——解读分析

  

清北本科生共6000余人,按两校就业质量报告,80%继续深造,剩下1200人直接就业。

  

北京IT、金融、现代商务服务业云集,机关众多,其中的大部分会雷打不动留在北京;还有一部分去了广东;去上海签订三方协议就业的,不到200人。

  

留在北京直接就业的本科毕业生超过600人,其中约有400~500人不能落户北京而采取了“灵活就业、合同就业”的就业方式。

  

上海的2018落户政策,可能针对的就是这灵活就业的500人

  

(2017就业报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户口是重要因素,但发展前景才是决定性因素。

  

虽然上海是金融中心,但北京的机关超多,各种企事业单位、机构总部更多,直接绿色通道落户并不足以成为离开北京的理由。

  

综上所述:

  

清华、北大的毕业生,躺着中枪~帮上海做了广告。

  

  

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2018-08-03

  

本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发布,评分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联席会议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2018年标准分:72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国家级10分

  

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5.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

  

2018年符合该政策的申请,受理时间可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工作日)。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10%(需提供验资报告)。]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左边加分右边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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