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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起上海社保不再减免,有办理上海居转户需要注意调整!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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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起上海社保不再减免,有办理上海居转户需要注意调整!

(从2021年1月起上海社保不再减免,有办理上海居转户需要注意调整!)

  

近日上海市官方公布了,关于上海社保不再减免的实行时间,将是从2021年的1月开始。对于想要在上海申请办理居转户的朋友来说,这是一件需要关注的是事情,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调整要求吧。

  

本市各用人单位注意了!根据《关于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4号)、《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沪医保待〔2020〕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阶段性减免征收、费率降低、延缓缴纳和延期办理的相关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01

  

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将恢复申报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实行“当月申报、次月缴纳”,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1月办理申报并在2021年2月缴纳)。

  

02

  

自2021年1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恢复为12.5%(其中单位缴费10.5%,个人缴费2%);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恢复为11.5%。

  

03

  

按规定报备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恢复申报缴纳。对于延缓缴纳期间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请参保单位于2021年3月底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其中:需缴纳2020年9月及此前的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先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核定手续)。

  

04

  

自2021年1月起,用人单位应按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单位及个人的社会保险费。

  

05

  

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请参保单位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上海市每一年的社保基数都会调整,但是现在才刚刚进入2021年,目前的社保基数依然是以2020年7月公布的9339元/月为参考标准。对于想要办理上海居转户的朋友,可以按照这个标准继续缴纳社保。

  

至于2021年的社保基数会在什么时候公布,这一点上海的官方给出的时间是在7月。所以大家可以关注在7月的时候,上海公布的最新基数社保。

  

想要办理上海居转户,不管是只交最低基数的社保,还是大面积的出现低基数的社保。这些情况都是很难成功申请办理落户的。

  

尤其是现在满足上海居转户的条件的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只有社保缴纳基数高,或是有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才有竞争力。

  

所以想要成功办理上海居转户,陈老师建议大家前4年的时候社保基数最好不要低于1.3倍,后3年的时候最好不要低于1.5倍

  

1、在没有满足激励条件的情况下,要在持证期间在上海累计缴纳7年的社保。

  

2、社保缴纳的基数不能过低,也不能突然的拔高,最好是平稳的提升。

  

3、在上海交社保的期间,不能同时在外省市交社保。

  

4、社保要保证和个税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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