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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留学基金委(CSC)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最新问题解答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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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留学基金委(CSC)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最新问题解答

(2022年留学基金委(CSC)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最新问题解答)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在即,知识人网小编根据今年的最新政策变化及申请者集中反映的问题,依据CSC官网摘选精华答案,为大家解惑答疑。

  

  

一、申请条件问题

  

1.私营企业、外企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

  

2.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否申请博士后?

  

答:可以。自2022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支持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以博士后身份赴海外留学。应届博士毕业生系指申请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将在2022年内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此类人员在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申请时已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视为在职人员,应通过任职单位申请博士后。

  

国家留学基金委个别合作渠道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申请时距离博士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人,是否可以申请博士后?

  

答:不可以。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超过3年的申请人建议申请访问学者。

  

4.在站博士后是否能够申请该项目?

  

答:不可以。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设站单位批准,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满2年后方可再申请。

  

6.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邀请信问题

  

1.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吗?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答: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人不需提交原件,只需提供邀请信的扫描件、复印件、传真件,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对提交非正式邀请信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对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留学开始时间有要求吗?

  

答: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可以吗?

  

答:不可以,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以下条件除外:

  

①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②应届博士生申请博士后时,要求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三、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问题

  

答: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信。国外留学单位应为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四、外语合格材料问题

  

1.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吗?是否需要提交该证明材料的原件?

  

答: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申请人如外语不合格,在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其重点推荐,同时申请人应提交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只需提供扫描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2.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指定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的结业证书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WSK成绩和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3.是否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

  

答: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家的留学人员,不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赴以上语种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4.赴非英语国家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可否以英语成绩申报?

  

答:可以,但需在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明确拟留学单位的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

  

5.曾在非英语国家学习/工作12个月,学习/工作语言为英语,可否作为英语合格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除按要求提供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外,还应补充提交曾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英语的证明。

  

五、留学基金委联系电话

  

1.申请事宜

  

  

2.录取后有关事宜

  

分别联系欧亚非事务部及美大事务部。

  

知识人网积十余年申请公派及自费访问学者、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经验,可以帮助同学和学者们获得满意的邀请函并辅助申报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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