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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档案将何去何从?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0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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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档案将何去何从?

(出国留学档案将何去何从?)

  

留学过程中有许多复杂的手续办理,个人档案该何去何从就是一个问题。留学期间,档案存放在哪里,回国后又怎么提取档案,这些都是优才学员们都需要了解的。下面介绍一下关于留学档案那些事儿!优才学员今后要用到档案的时候:

  

1.入职企事业单位,如进入国企或考公务员;

  

2.技术类工作各级职称评定;

  

3.部分城市落户需要;

  

4.退休。

  

虽然说基本上档案的用处不多,但是都是在重要时刻派上用场,是有可能影响回国就业的,所以优才宝宝们还是最好清楚自己的档案该去向何方?

  

目前留学档案的存放有三种方式,但最适合来港就读的优才学员的档案存放方式就是交由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留学服务中心直属教育部,专门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机构,主要为下面几种留学生提供档案代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自费留学人员(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除外)。

  

优点: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一个提供留学服务的单位,为留学生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回国就业报道证等一条龙服务,如果同学们想去其他城市落户或者办理留学认证等手续,把档案存在留学中心会非常的方便。最重要的是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档案保管费。

  

目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总部设在北京。

  

☆北京总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乘车路线:

  

地铁:地铁4号线中关村A1出口,沿北四环向西300米至海淀中街左转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或D出口沿海淀北一街向西300米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

  

公交:中关村西、中关村南下车

  

咨询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邮编

  

留学服务中心如何办理存档?

  

优才学员们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留学存档: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注册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提交完申请之后等待留学生档案中心受理申请,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去办理存档手续,下方是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的办法: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

  

注: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留学存档常见问题

  

1.个人能否保管档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2.哪些人可委托留学服务中心存档?

  

留学服务中心给出的说明,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3.已经出国学习,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如果你已经出境,仍然可以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

  

4.档案和户口是否能都存放在“中心”?

  

留学服务中心说明: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凡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的,都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5.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6.回国后,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优才学员们落实了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就可以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已经办理了工作派遣手续,但工作单位不能接收人事档案,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档案。

  

  

(文图来自网络,若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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