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留学生落户栏目

地表最强|留学生落户上海自救手册,留学归来的小伙伴都转起来吧!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3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地表最强|留学生落户上海自救手册,留学归来的小伙伴都转起来吧!

(地表最强|留学生落户上海自救手册,留学归来的小伙伴都转起来吧!)

  

你知道在上海打拼有一个上海户口有多重要吗?上海户口在工作方面、教育方面、医疗方面、住房方面都有绝对的优势。但是想要拥有一个上海户口,真的太!麻!烦!啦!小编呕心沥血整理了上海落户的所有资料,看完你可以自己DIY上海户口啦。

  

注:文章内容过多,请耐心阅读。

  

目录导读

  

一、最新政策(不想看直接看后面的懒人看图版)

  

二、小编整理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看图一目了然)

  

三、常见问题解答(总有你想知道的)

  

四、实用查询工具大汇总(哪里不会查哪里)

  

五、重磅资料下载(资料超级多,小编已打包)

  

最新政策

  

NEW

  

2017《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沪人社外发〔2015〕49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第四条: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第五条: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报告。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第六条: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办理流程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

  

(一)申请单位先在21世纪人才网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第八条:轮候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总量调控,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新的额度获得前暂停名单发送、批件制作。

  

第九条: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十条: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四)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左边法律右边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行为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本市社会征信系统。对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进一步明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6-16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未尽事宜明确如下:

  

一、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未实际出国(境)学习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二、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如就读院校属于国内“211”高校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2点申报。

  

(二)如就读院校既不属于国内“211”高校又不属于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5点申报。

  

同时,上述人员应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在外学习时间及留学期间护照签证和出入境记录为准。

  

三、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并将国内学分转往国(境)外高校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在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利用假期等在国内通过各种非学历教育项目、方式等获得学分并转往国(境)外就读院校的,其转出的学分不应超过获得该学位应修总学分的20%。

  

五、在提出申请至户口迁入本市期间用人单位及个人有关信息不应发生变更,如因变更造成无法落户的,须由申请单位提出书面撤销申请,6个月后方可重新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用人单位可办落户条件

  

——懒人看图版

  

  

留学生落户条件

  

——懒人看图版

  

  

留学生落户材料清单

  

——懒人看图版

  

  

留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懒人看图版

  

  

  

问题详解

  

Q&A

  

我是公司的人事,我可以自己去申请户口吗?

  

不可以。须用人单位专职人事来申请,但不含留学生本人。

  

我本科不是国内211学校,海外学校也不是世界500强,可以在上海落户吗?

  

可以。只要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并且社保基数达到平均水平的1.5倍即可。

  

我是农村户口,对落户有影响吗?

  

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后才可以落户。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留学回国人员

  

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并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都属于留学回国人员。

  

我回国已经超过两年了,还能办理落户吗?

  

留学回国后待业不能超过两年,不是指两年内必须办理,回国后若在上海正常工作,不受两年限制。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是劳务派遣人员?

  

在上海很多企业不是直接和你签劳动合同,他们出于自己的考虑会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合作,你的五险一金社保什么的都由人力资源公司代缴,这种情况你就属于劳务派遣。

  

留学生申请落户时所在的单位应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我的公司是上海的分公司,可以给员工办理落户吗?

  

可以的。但是必须由上级法人机构开具授权书,授权书注明授权分支机构有独立的人事招聘权、用公权和授权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权利。

  

不在上海注册的企业可以给员工申请落户吗?

  

不在上海注册的企业,其留学回国工作定居的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

  

归回国留学人员申请落户上海对其和单位的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所以在试用期内不可以申请落户。

  

留学生社保和个税至少要缴多少?几个月?

  

2015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有关事项的函》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留学生缴满6个月社保与个税才可以申请,社保缴费基数必须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底职工平均工资(2016年设平均工资6504元)。

  

海归落户申请材料已经递交上去,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状态,审核周期一般为45个工作日。

  

归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受理单位在哪里,怎么联系?

  

归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的受理单位为: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梅园路77号1楼

  

联系电话:

  

回国留学人员配偶和子女办理随迁有何条件?

  

回国留学人员在留学回国前已婚的配偶、子女可以办理随迁,回国后结婚的家属不在随迁范围内。

  

回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的户口是什么性质的户口?

  

回国留学人员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其户口性质与本市常住居民的户籍没有区别,享受本市人员所有福利待遇,待其购置房产后可随时将户口迁入到自己房产内。

  

落户地址可以选择吗?

  

如果有直系亲属(父母或者配偶),可以选择落在直系亲属那里;如果没有就落在社区公共户。

  

留学生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

  

购买免税车优惠、优先落户、政府创业就业奖金自助。

  

实用工具大汇总

  

TOOLS

  

1.社保查询

  

链接:

  

2.个税查询

  

链接:登录-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

  

3.档案查询

  

链接:上海人才网欢迎您!

  

4.户口查询

  

链接:公共服务平台-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5.受理入口

  

链接: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6.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链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7.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链接: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终极重磅资料

  

文末提供下载

  

资料清单一览:

  

产品说明书:

  

1.海归落户上海服务说明书2.学历认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DIY完全手册,看了这个还怕不会落户上海?

  

材料模版:(材料写错了可是很麻烦的,有了这个再也不用担心写错了)

  

1.旧护照遗失说明样张

  

2.无就业记录证明样张

  

3.个税未达起征点情况说明

  

4.旧的劳动合同不能提供情况说明

  

5.请示函样张

  

6.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

  

7.放弃随迁承诺书

  

8.同意入户承诺书

  

9.开户申请表

  

10.社区公共户申请表

  

11.授权声明书

  

12.代理委托书

  

13.认证真伪查询申请表

  

14.认证结果再次邮寄申请表

  

官方落户资料:(服务指南可是小编亲自跑去人才市场拿的)

  

1.留学落户服务指南

  

2.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3.《细则补充》

  

院校名单:(不清楚学校资格的小伙伴看过来哦)

  

1.海外可落户大学名单

  

2.2017新增可落户大学名单

  

3.国内211大学名单

  

地址一览:(再也不用担心跑错地方咯)

  

1.全市公安派出所“社区公共户”地址一览表

  

2.上海各区县社保中心地址

  

3.上海市及市内各区地方税务局联系地址与电话

  

部分资料截图:

  

  

由于文件过多,小编已将其压缩打包。想要资料的小伙伴可以戳原文获取。或者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微信或电话),询问相关落户问题。

  

更多问题欢迎盖楼咨询。

  

更多关于留学生落户的资料案例持续更新,敬请期待: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