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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告,9月31日截止办理!附史上最全办理流程!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2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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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告,9月31日截止办理!附史上最全办理流程!

(非常重要!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告,9月31日截止办理!附史上最全办理流程!)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为大家整理了各主要留学国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方法,包括: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

  

英国

  

  

一、办理人员条件:1、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持有效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含)以上学位;或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PERMIT(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3、攻读学位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学位证书或校方出具的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

  

二、办理材料:不管你是准备从英国办理,还是准备回国后在国内办理,要准备的材料大致相同,如下所示: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在登记系统上在线提交即可)。2.护照身份信息页。3.抵英签证页(含入境章)及BRP卡正反面扫描件(如签证期限已覆盖留学期限,则无需提供)。4.授权证左边明信右边(即申请人同意授权教育处向其在英留学单位相关部门核实其学习、进修经历的真实性;须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可参考官方模板样式)。5.在英攻读学位人员,需上传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须上传学校出具的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扫描件(要求及样例)。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左边明信右边扫描件(使用留学单位抬头信纸;注明研究工作的起止时间;包含签发证左边明信右边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6.已填写本人收件地址并支付邮费的回邮快递单PDF文件(自愿选择以下快递服务:英国境内快递(申通STO-Express),英国至中国快递(申通STO-Express)。

  

三、办理方式:

  

自2018年8月15日起,自费留学人员均需通过管理系统在线申办留学回国证明并上传规定材料(上述材料清单2-6),中国驻英大使馆教育处不再接收书面申请。系统网址:

  

  

四、办理进度及时长:教育处收到申请材料后,一般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打印寄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人可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状态;中国驻英大使馆教育处不受理材料是否寄达及办理情况相关问题的电话及邮件咨询。如遇申办证明高峰期,审核办理时间可能相应延长,望予谅解。

  

澳洲

  

  

由于在澳学生的《回国证明》按照区域分别由三个教育处(组)进行办理,各组办理要求各有差异。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新南威尔士州: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昆士兰州:在昆士兰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在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联系办理。这篇图文以澳洲以驻悉尼总领馆教育处办理留学生回国证明为例。另外,为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30日起,驻悉尼总领馆教育处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方式由“现场办理”调整为“邮寄办理”。

  

一、办理人员条件: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留学并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的中国留学生、进修六个月以上的博士后、访问学者。

  

二、办理材料:A.申请人持学生签证、旅游签证、E类过桥签证:1.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即照片页)复印件;2.有效签证复印件或打印件;3.完成信复印件或打印件;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5.填好回邮地址、付清邮资的回邮信封.(prepaidreturnenvelope),用来将回国证明寄回给申请人。

  

B.申请人持TR、PR签证、A类或B类过桥签证:1.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即照片页)复印件;2.有效签证复印件或打印件;3.完成信复印件或打印件;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5.回国工作的正式劳务合同复印件(合同期至少一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入职通知(录用通知)复印件。6.填好回邮地址、付清邮资的回邮信封.(prepaidreturnenvelope),用来将回国证明寄回给申请人。

  

C.申请人已无澳洲有效签证:1.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即照片页)复印件;2.最后所持签证复印件;及通过(查询申请人签证状态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结果应显示申请人无澳州有效签证;3.完成信复印件或打印件;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5.填好回邮地址、付清邮资的回邮信封.(prepaidreturnenvelope),用来将回国证明寄回给申请人。

  

D.地方公派或自费访问学者、博士后(访学半年及以上):1.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即照片页)复印件;2.有效签证复印件或打印件;3.邀请信复印件或打印件;(博士后邀请信需注明岗位为Postdoctoral。ResearchFellow如无特别说明均视为工作经历,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范畴。)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5.填好回邮地址、付清邮资的回邮信封.(prepaidreturnenvelope),用来将回国证明寄回给申请人。

  

E.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详见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处官网(公派留学”栏目。

  

*回邮信封说明:1.澳洲邮政销售的prepaidexpress或Rigistered或粘贴澳洲邮政邮票的普通信封,邮资参见:已回国者,请联系澳洲本地朋友协助购买。2.回邮信封尺寸不大于A4(可折叠)。3.回邮信封正面收件人信息请填写申请人本人姓名、地址;回邮信封背面寄件人信息请填写:educationoffice,19AnzacParade,Kensington,NSW,2033)。4.如需寄回中国,请用澳州邮政international信封,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TO:CHINA,之后中国地址用中文英文分别填写,务须填写中国邮编。5.若使用Express或Registered信封,请本人留存TrackNo.(请在邮局购买信封时,问清是否能够网上track)。

  

三、办理方式:1.在完成网上注册,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回国人员证明材料。2.用一个信封将所有申请材料邮寄至教育处(不需预约办理时间,所有时间均可邮寄)。请不要选择需收信人到邮局取件的寄送方式。收件人:educationoffice,地址:19AnzacParade,Kensington,NSW,2033。电话:。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回国证明”和申请者中文姓名。(只接受邮寄办理,不接受到现场办理)。

  

四、办理流程及时长:1.教育处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在上述系统中查找申请者姓名、审核书面材料,并受理合格者申请,此时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已受理"电子邮件给申请人。2.回国证明一式两联,A4大小,受理完后,即放入回邮信封寄出,其他材料不退。3.申请人在收到“已受理电邮”约两天后,请自行根据回邮信封的TrackNo(如可跟踪)跟踪邮寄情况。

  

美国

  

  

一、办理人员条件:凡持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

  

二、办理材料: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2.I-94卡(“白卡”或电子版I-94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留学单位录用通知书(左边offer右边letter)复印件和美方导师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或美方留学单位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持H1B签证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证明博士后身份的录用通知书(左边offer右边letter)复印件和导师出具的已完成博士后研究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如无法提供证明博士后身份的录用通知书(左边offer右边letter),则须提供所在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没有人力资源部门的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证左边明信右边需注明AssociateProfessor/SeniorScientist或以上职称。注:留学单位是指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复印件;非上述情况,但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官方成绩单复印件。(具体证左边明信右边要求请见常见问答第11-12条)。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抵美入境章复印件、导师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在美攻读并获得学位者,只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翻译件/证左边明信右边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三、办理方式:1.新用户请在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3.在线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并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表。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5.受疫情影响,美国国内和国际邮递、交通和工作方式等都出现异常状况,为尽量保证对广大留学人员的服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材料从即日起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方法如下:(1)网上提交申请流程不变,申请提交后您会收到一封电子邮件;(2)根据邮件的提示,将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并更改为您的护照号码;(3)为确保邮件的顺利发送,请将扫描文件控制在每页100KB以内;(4)将上述扫描后的文件作为附件,连同您邮件中收到的申请表发送至以下邮箱回国证明申请材料专用邮箱:(5)如果您近期已提交在线申请,并已邮寄纸质材料,但若尚未收到审核反馈信息,请按上述办法,扫描所有材料并发送至。收到邮件后会尽快审核;(6)回国证明邮费,即日起暂停接收MoneyOrder,只接受信用卡支付。

  

四、办理流程及时长: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在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回国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15至20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申请材料一旦录入系统,会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申请人,请耐心等待。如遇留学情况比较复杂的申请,审核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中心会联系申请者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日本

  

  

一、办理人员条件:

  

在日本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日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

  

二、办理材料:1.申请人有效护照首页(照片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若护照更新,旧护照的上述信息须一并提供);2.本人《学位证书》(「学位証書」)或《毕业证书》(「卒業証明書」)复印件或毕业前两个月内开具的预毕业证明(「卒業見込み書」)原件;﹡博士后留学人员请出具博士《学位证书》(「学位証書」)复印件及在职证明(「在職証明書」)或聘用合同(「雇用証明書」)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印章)。﹡访问学者请出具研究证明(「研究証明書」)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印章)。﹡非攻读学位的预科生(別科生、科目履修生)、交换生、旁听生(特別聴講生)等其他留学人员请出具在学证明(「在学証明書」)或修了证明(「修了証明書」)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位,退学或结业留学人员请出具退学证明(「退学証明書」)或结业证明(「修了証明書」)原件及复印件,请在学历层次中选择“其他留学人员”。3.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或行程单;4.留学人员登记表

  

三、办理方式:1.本人来馆办理。请准备好所需材料,在网上注册预约后直接来教育处办理(材料齐备,当场可取)。预约网址:本人邮寄办理。请准备好办理所需材料及一个注明回邮地址并贴有足够邮资的回邮信封直接寄至教育处。邮寄办理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温馨提示:(1)为确保安全寄回建议回寄信封使用可追踪的日本邮政360日元的蓝色レターパック信封。

  

(2)邮寄办理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3)对材料不全者,教育处不会不专门回复。超过12个工作日尚未收到证明的同学,请致电教育处查询材料不足情况。(4)邮寄办理证明也需要在网上注册并预约办理时间。3.委托他人来馆办理。除准备好办理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有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办理函》。4.委托他人邮寄办理。除准备好上述第二项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有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办理函》。

  

四、办理时长:12个工作日内

  

韩国

  

  

一、办理人员条件:凡在韩国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学位(学历)、进修、学术访问的持中国护照并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拟回国工作留学人员(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

  

二、办理材料:A.攻读学位人员:1.护照有照片之页;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3.学位证韩文页面;4.毕业证明书韩文版(有两种样式:?????或???????);5.成绩单证明书韩文版(?????),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B.校际交换生、校际短期交流项目生。1.护照有照片之页;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3.在学证明书韩文版或交换证明书韩文版(?????或???????);4.成绩单证明书韩文版(?????),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课程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C.博士后留学人员。1.护照有照片之页;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doctoralfellow)证明,英文或韩文版(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学习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D.访问学者和其他进修人员。1.护照有照片之页;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3.韩国接收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英文或韩文版;4.国内派出单位同意以访问学者留学身份派出的有关证明文件。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访问、进修开始和结束日期。提醒:留学人员如没有登录证照片,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区厅等部门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已离开韩国的同学,可委托同学或朋友代办“出入境事实证明”。提交材料照片要求:1.照片清晰,材料四边完整,亮度适中,每张照片大小不小于1M,不大于3M。2.学位证和毕业证明(或学位授予证明)需要正面照片1张、左侧大约45度角照片1张、右侧大约45度照片1张。其他材料只需要1张正面照片,材料尽量放平整后对正拍摄。3.提供照片审核不合格者,将通知本人重新按要求提交,直到审核合格后,才能给予办理。4.通过邮件提交材料照片时,请将文件名修改为材料名称(如:“护照”、“登录证”等),并且请将所需材料压缩到同一文件,单张照片发送恕不受理。

  

三、办理方法:1.网上注册(申请办理前,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因为证明是通过联网打印的,不注册就无法给您办理和打印出证明)。步骤如下:(1)登录韩国留学服务网点击进入《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按就读学校所属领区进行注册(具体可参考“《留学人员在线服务系统》成功注册攻略”和“在韩留学人员在线服务系统留学人员使用说明”)。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照片。指定电子邮箱:提交内容:(1)办理证明所需申请材料(见下文第“三”项)的照片。(2)韩国境内的邮政编码(5位数)、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韩文地址、英文姓名,以上信息请直接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即可,以便工作人员直接复制粘帖。(3)邮件标题格式:学校中文名称+本人中文姓名,以方便能查找到你的邮件。

  

四、办理流程及时长:1.只限韩国国内邮寄。一般在提交申请材料后,7天左右可收到教育处邮寄的证明。2.邮费采用到付(??)方式,由本人在接收邮件时直接向送件人支付,价格约为5000韩元左右(实际以送件人员送达时的收费金额为准)。

  

新加坡

  

  

一、办理人员条件:1.在新加坡公立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在CPE注册并获得EDUTRUSRT认证的私立学校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2.以中外院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方式来新留学并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留学人员”,留学方式、所获学位(学历)和留学机构等在备注栏进行标注。3.获颁第三国学历(学位)并且在新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留学人员”,并对院校资质和留学经历在备注栏进行标注。4.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办理流程(一)网上信息注册请留学人员本人登陆新加坡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二)可通过邮寄或到教育处现场两种方式进行申办邮寄办理:1.邮寄申办材料及相关事项(以下(1)-(3)为“申办材料”内容)(1)有效护照首页(照片页)复印件。(2)学习或进修证明材料:攻读学位(学历)人员须提供:(1)最终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有关学习经历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如已通过论文答辩(考试)但尚未拿到证书,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说明材料原件;(2)最终学位(学历)成绩单复印件。访问进修、博士后及其他留学人员须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学习起止时间,留学身份、学习专业或研修项目等信息,并有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学校公章。(3)回国机票复印件或行程单。(4)邮寄地址:150TanglinRoad,Singapore,。收件人: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证明”字样。(5)温馨提示:为保证及时办理,请至迟提前一个月邮寄;申办材料应真实有效;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勿邮寄毕业(学位)证书等原件(如出现遗失责任自负);缺失上述材料之一者将无法办理证明。2.教育处在收到申办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为通过审核的人员开具证明。如遇问题将通过邮件联系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服务系统查询办理情况。3.领取方式(1)回邮①请申请人邮寄材料时附上回邮信封(中号,相当于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须贴足新加坡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用英文准确填写收信人姓名、地址及邮编,并确保回邮地址三个月内有效)。邮资请具体查询新加坡邮政局(SingaporePost)。②教育处在证明打印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③暂不提供特快专递服务及国际邮递服务。(2)到使馆领取请按教育处对外接待时间到馆领取:7、8月份: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每周三下午15:00-17:00;其他月份: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服务系统)。请留学人员携带护照到使馆传达室登记后进入接待室。(地址:150TanglinRoad,Singapore,)。到教育处现场申办:留学人员携带上述“申办材料”在教育处对外接待时间现场办理。(具体接待时间见上一条)

  

三、应注意的问题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工作前申请开具证明。因特殊情况未在回国工作前申请开具的,可按照上述办理流程向教育处提出补办申请。申办材料可直接寄至教育处或委托他人邮寄教育处。证明回邮本人或被委托人,也可本人或请被委托人到使馆领取(届时请携带有效护照、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2.留学人员在外连续获得多个学位(学历)时,只就其最后一段学习经历在其回国工作前开具一次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证明备注中进行表述。如曾开具过,后又申请开具最后学位(学历)阶段的,则需退回先前开具的证明。

  

四、教育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以上就是英、澳、美、日、韩、新加坡6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方式,是你在回国时一定会用到的,大家要一定收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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