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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单位名义申办了人才引进,拿到了接收函,但个人没有去办理,过期了。。。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1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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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单位名义申办了人才引进,拿到了接收函,但个人没有去办理,过期了。。。

(单位以单位名义申办了人才引进,拿到了接收函,但个人没有去办理,过期了。。。)

  

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在上海关于人才引进的撤销是这样办理的: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所说的“户口下来了”是指你的户籍档案已经落到单位的集体户口,还是上海市人事局已经审批通过,在办理的阶段中?其次,申办人才引进手续时,在上海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一般不能撤消。如因特殊情况致使人才引进手续无法继续办理,必须由人才引进的申办单位向上海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上海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由上海市人事局办理撤消手续。也就是说,你的户口不是随意可以退改的。那么接下来就要明确公司想要如何处理你的户口!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一,公司办理撤销手续,不再引进你的户籍。这样做的话,你还是有机会再次通过人才引进,进入上海。未经撤消的个人无法由新的工作单位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二,公司并不撤销人才引进,而是将户籍办好,那么你的户籍会落到了公司集体户口。这样的情况下,你应该依照劳动合同的服务条款(尤其是合同中有没有关于办理户口的约定,有则要履行协议)和离职程序,提出辞职,单位没有权利滞留离职者,也不能随意退回已落户的员工户籍,单位理应及时办理退工一切手续。一般来说,户籍脱离公司,可办理挂靠手续,将自己的户籍委托人才中心管理,待新单位办理转调手续。所以你的情况现在还不明确。档案和户口同时操作的(档案跟着户口跑)。你一定和公司沟通,公司的说辞会有公司自己主观的意见,只有客观分析现实处境,才能寻求相应法规、办法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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