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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事业单位】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公告【1人】(招1人)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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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事业单位】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公告【1人】(招1人)

(报名中【事业单位】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公告【1人】(招1人))

  

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公告【1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湖师发[2021]5号)和学校实际,学校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引进计划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表》(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师德高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的人员;

  

6.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和职称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上述规定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不接收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人才引进+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须提交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咨询电话:0714-,郭老师。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进行。

  

2.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3.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左边()右边、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左边()右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为学校正式事业编制。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左边()右边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左边()右边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网站左边()右边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和结果公示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

  

监督举报电话:0714-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湖北师范大学

  

2022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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