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上海居住证栏目

【转】上海居住证和户口的区别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4-30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转】上海居住证和户口的区别

(【转】上海居住证和户口的区别)

  

导读:

  

【转】上海居住证和户口的区别

  

从上海市政府一推出之初,就一直宣传持有上海人才类居住证,可以享受上海同等

  

市民待遇,那既然可以享受上海高等市民待遇,那市政府为何不直接给那些“人才”以

  

户口呢,而是只给居住证。通过下面的比较,你就不难看出上海市政府的良苦有心了。

  

持有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用工单位就得为那些外地人来沪的“人才”交纳四金,可以

  

享受上海市民同等待遇,听起来确实非常诱人。四金主要保括养老,医保,失业,公积

  

金(还有工伤,生育由于比例较小,且个人不交费,这里不累述)

  

第一项,养老,这个问题是最让上海市政府头疼的问题,因为现在上海老龄化问题

  

尤其突出,再加上以前的历史问题,这部分老人中有很多人自已都没有交纳过养老金,

  

那这部分人这么办呢?现在在职职工养老金交纳,单位承担22%(计入社会统筹),个人

  

承担8%(计入个人帐户),这样的记帐方式,对本地人而言,是无可厚非的,而对居住

  

证持有者来说,就苦了,因为你退休后,不可能持有上海市才类居住证,就算由于特殊

  

原因持有,按现有的规定,也不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按居住证制度,你只能转回原户

  

口所在地,而转回部分只是你个人交纳部分8%,单位为你所交纳大块部分22%,只能留上

  

海,作为上海的社会统筹,光这一项,就能算出,外地人为上海市政府作了多少贡献,

  

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算你的转回原籍,又给自已的家乡增加了多少负担(因为你没有为

  

自已的家乡作出多少贡献,却要回来养老)。

  

第二项,医保,单位承担12,个人交纳2%,同样方法,单位交纳的12%计入社会统

  

筹,而只有2%计入个人帐户,这项呢,在上海工作期间还算是实际有用的,但事实上,

  

你这个期间生病的概率应该较小。而在你退休后待到体弱多病时,你唯一的选择是,你

  

的医保也只能转回原籍,同样,你也只能转出你自已交纳的2%,单位为你交纳的12%,也

  

就只能为上海作贡献啦,同样,你又要给自已的家乡增加一份负担。

  

第三项,失业保险单位交纳2%,个人承担1%,按上海目前的居住证制度,你基本是

  

不能享受的,交了也白交(因为如果你失业,你就不可能持有居住证,而在上海的人才

  

类居住证中70%以上都是一年期的),而没有居住证,你就不可能享有失业待遇。

  

第四项,公积金,单位与个人各交7%,且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只要你想在上海买房

  

就可以100%的享受,这一项是唯一对外地人有实际意义的待遇。不过本项不是强制性

  

的,因为现在的左边法律右边没有强制单位一定要为你交公积金,单位有权选择是否给你交,这

  

项待遇得看你的就业运气了。

  

尾语:现在的上海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就业比例都快近3:2,每5个就业者就有两个外

  

地人,那么外地人还有一项为上海所作的最大一个贡献,就是税收,也就是在上海每年

  

的税收中有近40%是外地人所创造,这也是上海越来越繁华的原因之一。看完这些,你应

  

该不难想像出上海市府的良苦有心了吧,一句话“你的付出上海是需要的,你的负担还

  

是推回你老家去”这就是居住证比户口的好处,这也是上海市府热推居住证的原因,并

  

且推广范围已经加大至民工,因为民工相对于人才,是一个更大的群体,更有利可图,

  

这也是为什么市府规定民工要办居住证,前题必许是你已经交纳过综合合保险的原因。

  

(本来居住证只是一个居住证明,根本就没有必要与交保险挂勾的)

  

另外自己注:所以,现在很多实际情况就是,去了上海工作几年而因种种原因离开的朋友,你离开的时候,只能拿走自己之前交的那部分,也就是8%的养老金+2%的医疗保障+1%的失业保险+7%的住房公积金=18%的总工资,也就是你之前上交的,都可以拿回来。但是,公司为你交的,每年都有的22%的养老金+12%的医疗保障+2%的失业保险+7%的住房公积金=43%的总工资,都无法带走,都属于上海市政府的了,用于统筹规划的。所以,你可以简单计算一下,假如是IT族,年薪10W,那么每年的10W*43%=4.3W,你是带不走的,如果你的工资更高,那带不走的部分就更多,而且这只是每一年要交的。知道实际是这种情况后,不论你是什么感受,对于最后拿不到上海户口的人来说,估计多数也只能很无奈。因为还是那句话,现实就是这样,要么接受,要么你就不去上海。

  

本文转自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