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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娘家宅基地拆迁,我和女儿的户口在那里,我有权分到房子吗?请问我和女儿可以分到多少?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2 来源:网络

上海农村娘家宅基地拆迁,我和女儿的户口在那里,我有权分到房子吗?请问我和女儿可以分到多少?

(上海农村娘家宅基地拆迁,我和女儿的户口在那里,我有权分到房子吗?请问我和女儿可以分到多少?)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的。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子女是人,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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