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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配偶户口迁移规定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网络

上海配偶户口迁移规定

(上海配偶户口迁移规定)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二、关于夫妻投靠:(一)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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