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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房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0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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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房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司法拍卖房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买法拍房会有后遗症么

  

?这是大家买法拍房前,最关心的三个问题中最简单的

  

——遗留户口

  

2018年5月以前,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是随着5月后实施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就将这个问题解决了。买卖二手房的下家,可以直接将遗留户口迁移至公共户。

  

虽然这个规定目前只适用于二手房买卖。但法拍房将来再卖的时候也会成为二手房,就适用这个规则了。

  

如果实在是介意户口咋办,或者以后再卖的时候,买家会纠结户口暂时不能迁出去怎么办?这个我们都有现实的操作案例在B站蓝鲸法拍直播间分享给大家。

  

法拍买到手后先去街道派出所户籍窗口去查询户籍,如果可以协商被执行人迁走户籍那最好,实在不行可以将户口冻结。

  

再卖的时候,下家如果担心户口迁走不了,可以留一些尾款等到户口迁完再支付,减少买家的担忧。

  

2019年12月份,湖南长沙的周女士以230万拍下保利国际小区的一套房产。

  

在拍下这套房产,办房产证明,在2020年的1月份办下房产证。当时发现原房主的儿子还住在里面没有搬出来。

  

由于疫情,大家都闭门不出,周女士认为这个时候要求搬离有点不近人情,所以就没有立刻要求搬出去,而是给予一定的搬离时间。

  

但是到了4月份,周女士到这套房子一看,结果没想到,直接被对方拒之门外。周女士通过多次协商,对象仍旧不愿搬离,最后周女士只好求助法院。

  

6月17日,法院前来处理,但原房主儿子辩称,自己还不想搬出去,原因是价格卖的太低了。

  

同小区的房子都是2万多一平,但是周女士花了230万买了140多平的房子,相当于元/㎡。

  

他认为,这个房子还是精装修,所以买房者应该补这个差价。同时他认为这套房子卖的太便宜的原因是因为法院给的起拍价太低了,影响了成交价。

  

法院表示,之前来评估房屋价值,原房东儿子进行多次阻拦,无法进屋细看,但是评估的价格是按照正常合规的流程的评估的,所以价格是合理的。

  

最终,法院强制其搬离了这套房产。

  

2017年7月,李某参与了广州的一场司法拍卖,并成功以560万的价格拍得了一套心仪的房产。

  

虽然价格略高,但是比起同小区的房子房价还是便宜了将近200万的,对此李某也是非常的满意,感觉

  

成功”捡漏“

  

随后,在9月21日,李某取得该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后前去房屋查看,却发现这套房子的原主人,也就是被执行人

  

陈某夫妇竟然没有搬走

  

于是李某便要求他们立即搬离他的房子,没想到陈某夫妇对此置之不理。李某便将陈某夫妇告上法庭,

  

要求陈某夫妇支付占有费用并及时腾空房屋

  

1.一审

  

一审判决法院支持李某的诉求,要求

  

陈某夫妇支付房屋占用费用并在判决结果下来的30日内搬离该房屋。

  

陈某夫妇对此表示不服,表示自己的房屋是通过

  

“不交吉”

  

的方式拍卖的。(不交吉在广东就是不交空的意思)所以李某才能以那样的低价拍的这套房产。

  

陈某还说道:“我的孩子就在这附近读书,我是没有钱去外面租房的,我是因为不想影响我孩子读书,所以才选择不交吉拍卖,之前李某问我什么什么搬离,我就没理他。”

  

2.二审

  

随后陈某夫妇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诉。

  

对此,广州中院认为,该房屋按照现状以不交吉的方式拍卖,李某在拍卖前应当了解清楚,在拍得后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左边法律右边后果。但对于要求陈某夫妇支付占用费的诉求,予以支持。

  

于是在2018年11月5日作出改判,

  

撤销一审法院对陈某夫妇要求搬离涉案房屋的判决。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困扰,

  

这不相当于560万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一辈子都住不进去!

  

3.再审

  

2019年5月10日,广州中院再审李某与陈某夫妇关于房屋搬离争议等问题。

  

广州法院认为,李某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他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有权要求陈某夫妇搬离房屋并支付占有费。

  

故判决:

  

陈某夫妇自判决发生左边法律右边效力之日起30日内腾空并搬离,并向李某支付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搬离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1.协商

  

协商是第一步,搞清楚原房东不愿意搬离的理由,是否能够

  

解决。

  

2.办理生活服务户名变更,全部报停

  

目前办理房产名下公共服务变更只需要房产证,不需要原房主配合。购房者可以去电力、水务、燃气等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直接申请报停所有生活服务

  

3.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购房者做好充足的证据委托给律师至法院

  

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已经到了法院,购房者应该在要求原房主搬离的同时承担占用费用,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拍房市场已经逐步形成规模,数量上也是持续的增加,加上一些城市对法拍房不限购的政策,可以说法拍房是越来越火,但是风险却还是依然存在的,

  

对于原房东不愿意搬离这种情况,虽然很少发生,但是如果遇到,真的很糟心,就算向法院提出诉讼,也要等很长时间判决。

  

那么怎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1.读懂拍卖公告

  

现在司法拍卖中的《竞拍公告》,内容已经非常详尽了。如交吉拍卖还是不交吉拍卖,是否负责清场、有无长期租赁以及是否现有人居住等等都会标注的很清楚,所以一定要仔细阅读,

  

避免”捡漏“变掉”坑“

  

2.请专业的助拍机构

  

有句话常说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助拍机构在你竞拍前都会做一个详细的尽调,你想了解的问题都会出现在上面。

  

另外,他们有的是包清服务的,对于他们自己也无法清场的房子,他们也会按照拍卖价原价回收,避免竞买人的利益损失,所以,选择一个优秀的助拍机构不失为一个良策。

  

说在最后,成功拍到法拍房后,如果遇到原房主在协商后依然不搬离的情况,一定要及快提起诉讼,因为左边法律右边诉讼周期比较长,需要较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所以,做好前期的周密准备,调查清楚所拍房的具体位置、产权情况、土地信息、配套设施、居住现状等等才是买法拍房的第一步。

  

提起法拍房,大家都会提到一些列的问题,譬如腾退困难啊,住不进去啊,房间变厕所啊,办不了房本啊等等,这些所有问题在法院公告或者落地调查中或多或少都能发现一点端倪,但唯有一项是法院也束手无策的,那就是户口问题。拍卖过房子或者看过法院公告的,都会发现一句话,那就是“户口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这就会给一些人带来疑问,如果户口在这个房子里面,那我落户怎么办?孩子上学怎么办?所以就今天对大家法拍房户口问题给大家做个专题说明,希望对大家有用处。

  

户口方面,大家更关注的问题会有以下几点,落户,孩子上学,房屋贷款,以及房子的权益问题会不会收到影响。那么咱们先从简单的说起。

  

1.落户问题。最早之前可能大家也知道,房子里面有没有户口通过去派出所询问,派出所都会告诉你。但由于近几年来,大家对于隐私方面越来越重视,现在派出所是不会告诉你的,除非业主本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过来查询。所以大家会很关注这个问题。其实如果房子成交后,整个房子的权利已经发生了转移,只要你拿到了房产证,就等同于你是这间房子的主人,虽然原业主户口没有迁走,但不影响你落户。所有落户的原则是以房产证为准的,拿着新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是可以落户的,原业主的户口就是属于挂靠在这里,不影响你的落户。另外未来关于这些挂靠在别人房子里的户口会有新的政策,已经在上海进行了试点,也就是公共户口池,这些挂靠在别人房子里的户口会迁入到公共户口池里,不会影响你的落户权利。

  

2.孩子上学问题。学区房经过一系列的变迁,从原来的单校划片到现在的多校划片。尤其是现在采用循环制入学名额,小学名额,针对特定的学区房,采用每六年一个学位,也就是一个名额,名额一旦占用只能等到六年循环制结束方可再次入学。所以如果原业主户籍在房子里面,对孩子上学还是有影响的。在买之前最好确认名额有没有占用的问题

  

3.房贷问题。房贷只认准房产证,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谁就可以去贷,跟房子户籍是谁的没有关系。即使原房主户口在这个房子里,也不影响你贷款。

  

4.房子权益问题。房子权益问题,主要包括房子处理权,房子收益权,房子使用权以及涉及到以后的拆迁补偿等。前面咱们就不用说了跟房产证有关,跟户籍没有关系。拆迁补偿等大家以前也听到过家里有几口人,就可以分到几套房子,这里的家里有几口人就是指房子里的户口人数,14年后最新的左边法律右边已经有了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只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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