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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到结婚年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一岁了,男朋友分手了,有出生证明,怎么给他上户口呢?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1 来源:网络

我没有到结婚年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一岁了,男朋友分手了,有出生证明,怎么给他上户口呢?

(我没有到结婚年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一岁了,男朋友分手了,有出生证明,怎么给他上户口呢?)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左边法律右边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左边法律右边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香港法例规定,于1993年6月19日或以后去世人士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自1995年起,继亲关系没有继承权,因此已婚人士的非婚生子女(包括婚前或婚后与现任配偶以外人士所生的子女)并无生父或生母之配偶的遗产继承权。至于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男女双方在子女出生时,未具「有效婚姻」关系,子女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一同提出要求,可把父亲的姓名包括在登记纪录(例如出生证明书)内,不需提出任何出生者与其父亲之血缘关系的证明,亦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若后来男女双方取得「有效婚姻」关系,即确立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向该子女双亲的另一方要求给予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另外,如非婚生子女被视为一个家庭的子女,可依上述《婚姻左边法律右边程序与财产条例》向生父或生母要求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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