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上海落户资讯栏目

文章-准备齐了吗?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入学验证材料盘点!户口簿、出生证、入学信息登记表缺一不可!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3 来源:网络

文章-准备齐了吗?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入学验证材料盘点!户口簿、出生证、入学信息登记表缺一不可!

(文章-准备齐了吗?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入学验证材料盘点!户口簿、出生证、入学信息登记表缺一不可!)

  

2022年上海幼升小信息登记已经接近尾声,很多登记完的家长开始咨询幼升小报名材料的事情,今天,入学君就盘点了上海16区各区所需材料,家长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各区沪籍、非沪籍需要准备的入学材料略有不同,家长们千万别弄错!否则影响孩子入学!

  

具体各区幼升小所需验证材料

  

小乐子已经帮家长们整理好了

  

家长只需上滑找到自己所属区

  

进行查看就可以啦!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此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还需提供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含《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须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报名验证点要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适龄儿童家长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并提供与居住证(或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户口簿或儿童个人户口卡(地址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受理截止日为6月19日),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并提供与居住证(或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本区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提供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证件。

  

注:以上合法居住证件的居住地均为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各验证点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香港、澳门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台湾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华侨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携行子女: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原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本市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全家的户口簿、申请就读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验证。

  

本市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全家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就读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出生证等材料。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1.全家户口簿;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出生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申请就读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

  

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申请就读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

  

本市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前办理好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

  

3.随迁子女《出生证明》;

  

4.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

  

5.随迁子女《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7.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出生证明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相关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本区集体户籍或居住本区廉租房的,还须提供集体户口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本区户籍的残障儿童家长还须提供相关残障证明。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验证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出生证明,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本人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申请就读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明。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配住廉租房等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等证件。

  

港澳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台湾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华侨子女: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闵行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外籍人员随行子女: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携行子女:父母一方在闵行任职或就业的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学生护照,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且在闵行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持有海外人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相关居住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出生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租房相关材料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或租赁备案、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出生证、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