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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的小孩怎么上户口?随父亲或母亲落户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4 来源:网络

未婚生育的小孩怎么上户口?随父亲或母亲落户

(未婚生育的小孩怎么上户口?随父亲或母亲落户)

  

未婚生育的小孩是指非婚生育的小孩。

  

很多年轻人在交往或外出打工期间,结识男女朋友,很快热恋同居。有些人来不及考虑就生下了孩子。一旦发生矛盾,双方便各奔东西。留下一个没户口的孩子。这不但对抚养一方来说是件烦心的事情,同时,对孩子将是一生的伤痛。所以,年轻人要谨慎对待恋爱、婚姻与责任。那么,非婚生小孩没有户口怎么办理呢?

  

1、非婚生育小孩原则上随母亲落户。

  

提交材料:母亲申请(说明非婚生及未办结婚证等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小孩父母亲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母亲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小孩户口。

  

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特殊情形出生的新生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新生儿母亲应提供书面声明。

  

2、申请随父登记户口。

  

提交材料:除上述让明材料外,还需小孩父、母双方当场申请,按捺指印。

  

如母亲下落不明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应提供书面说明,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无《出生医学证明》。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子关系声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的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户口,或者凭法院判决书登记户口。

  

(2)父母双亡、失踪。对父母双亡、失踪(含人民法院宣布失踪、死亡)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户ロ登记为学生(人オ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

  

(3)申请登记少数民族。小孩父母一方属于少数民族,需将小孩随其登记为少数民族,应当依据《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本、身份证的民族信息,申请中说明小孩登记为父母一方的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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