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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指南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4-1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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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指南

(港澳台居民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指南)

  

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港澳台居民:

  

1、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且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的港澳台居民;

  

2、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并列最长取最后一个)的参保地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

  

3、最后参保地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

  

  

一、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办税服务大厅(深圳、东莞市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办理)。

  

2.线上办理: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缴费。

  

二、办理材料

  

1.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

  

2.《港澳台居民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三、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参保地办税服务大厅(深圳、东莞市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受理;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3.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办理缴费。

  

  

四、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粤税通”小程序办理,路径: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清缴社保费;

  

2.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办理,路径:服务→税务→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服务→清缴社保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按月延缴养老保险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其按月延缴开始时间不能早于申请当月,申请人停止缴费需自行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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