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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使用政策 回家乡购买自住住房可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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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使用政策 回家乡购买自住住房可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调整使用政策 回家乡购买自住住房可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齐齐哈尔新闻网8月8日讯执行时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从8月1日开始,对我市的公积金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

  

产权人类别

  

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执行,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申请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人有以下几种:借款人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借款人与同一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共有;借款人与第三人共有,并且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

  

贷款额度

  

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贷款额度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申请当月)的20倍确定。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账户缴存余额为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经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具体贷款额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综合确定。

  

不受理情况

  

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理全款购买商售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同时,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在更名过户前提出申请,需提供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或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借款人及售房人的银行卡或折(非信用卡),未更名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双方首付款转账回执或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对于家庭月最高还款额度的确定,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为60%。

  

公积金异地贷款全国执行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胡宇洋介绍,有意愿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金额,现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以往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在省内执行,现在可以在全国各地执行。至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些一线城市,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执行。如果在齐市缴存公积金,在其他地区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在其他地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报记者丛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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