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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工作开始 毕业后要回原籍就业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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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工作开始 毕业后要回原籍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工作开始 毕业后要回原籍就业)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已启动,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贵州籍贯(或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并录取)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具有贵州籍贯,在省内工作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非贵州籍贯,在省内工作5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和原籍非生源地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毕业需回原籍就业

  据悉,2018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16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要求回原籍所在省和原单位(在职考生)就业,不得违约。

  考生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或贵州民族教育网(下载并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载并填写《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或《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登记表》。

  考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首先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原展览馆)A1区省教育厅A004、A005窗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现场领取《考生登记表》和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应届、往届、在职考生,2017年12月31日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1月始到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进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硕士研究生相同,不需领取校验码。报名事宜由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

  签订培养协议书

  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在职考生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所在单位签订,最后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所在单位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定向协议书原件,到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签订,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2018年8月31日,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具体事宜请登录贵州省教育厅网站并详细阅读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

  文:梁洁颖来源:贵州都市报编辑:张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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