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积分入户栏目

关于做好深圳积分入户入深圳户口的事宜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07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关于做好深圳积分入户入深圳户口的事宜

(关于做好深圳积分入户入深圳户口的事宜)

  三、关于业务申办模式和办理流程

  (一)关于业务申办模式。

  拟引进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

  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独立申报人才引进业务,也可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申报业务。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人才引进业务,申报材料由受托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到用人单位所属的业务审批部门。

  如在办理过程中须商调档案的,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办理商调手续,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有档案保管权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办理商调手续并报送材料。

  用人单位选择一家代理机构并确定代理关系后,业务年度不得更换代理机构。

  (二)关于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系统”中链接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毕业生、人才引进),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拟引进人员信息;个人也可注册后,填入个人信息,系统自动测评是否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提交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申办。

  (2)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毕业生接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受理书面材料,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业务的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其毕业生申报材料须经由区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受理。

  (3)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接收单位立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须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毕业生接收单位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须到在接收单位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2.市外人才引进(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

  (1)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

  市外人才引进业务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方式区别办理招调手续。拟引进人员及呈报单位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前,应核实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再准确选择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网上申报信息方式参见毕业生接收业务的“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

  (2)预审及公示。

  拟引进人员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分批对其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方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拟引进人员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信息成功提交后,无须公示,用人单位直接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3)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呈报单位须及时按规定向人才引进业务审批机关提交书面材料。

  申报办理调干或调工的,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