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深圳入户资讯栏目

“放管服”改革正式实施!深圳男子用身份证选走粤C999牌!数十万车年检有新变化!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2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放管服”改革正式实施!深圳男子用身份证选走粤C999牌!数十万车年检有新变化!

(“放管服”改革正式实施!深圳男子用身份证选走粤C999牌!数十万车年检有新变化!)

  今天是11月20日

  大家期待的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12项新措施

  正式实施了!

  今天一早

  一名深圳车主今早赶来珠海上牌

  当场选走了999车牌

  他是这么做的……

  今早8点半,任先生准时赶到新港机动车查验点,给自己新买的雪弗兰小车办理新车上牌。任先生家住深圳,但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往返深圳、珠海两地,他一直盼望着买一辆粤C牌小车。▼

  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任先生很快完成了查验流程。来得早不如来得刚刚好,上周刚发了新的号段,任先生也希望自己能选个不错的车牌。▼

  在选号机上输入好资料,进入选号流程,屏幕上竟然出现了粤C×999N,任先生笑得合不拢嘴,赶紧点击确定!任先生只用身份证就办好了新车上牌,整个过程花了不到一小时,实在太方便了!▼

  从今天(11月20日)起,珠海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广东户籍的居民只用身份证,就可以在珠海上牌。▼

  但只有非营运小车在办理新车上牌,可以凭身份证“一证办理”,而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按当地原有政策执行。

  在12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措施中,广大车主最关心的还是: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小编用一张表,教会大家从第1年到第10年怎么年检。请横屏观看。▼

  很多车主搞懂了年检,可新的问题又来了。有粉丝问:我的车已经超过六年,也上线检测了,可行驶证副本上的盖章和新措施的年检有效期不一致,该怎么办呢?

  小编拿自己的奥拓给大家做个解释。这辆车是2014年9月注册登记,今年是第六年,小车在9月中旬进行了上线检测。检测通过后,行驶证上也盖上了年检章,有效期至2021年9月。▼

  但从今天(11月20日)起,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实施后,交警部门的系统进行了统一更新,对于符合免检的车辆将年检有效期进行了更改,第1年、第3年、第5年、第7年、第9年,不用年检。俺的小奥拓年检有效期也从2021年9月30日变成了2022年9月30日。▼

  年检有效期改变以后,大家可以通过“交管”App查看新的电子年检标志。▼

  如果你还是没搞懂自己的车什么时候年检,那么就请大家通过“珠海交警”微信、“交管”App进行直接查询吧!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2项新措施在珠海落地,珠海车管所成立了专班组,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经过接近一个月的奋战,通过一系列调试,12项新措施在珠海已经全面实施。

  除了上面小编给大家提到的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以外,还有这些新措施已经实施……

  关于驾考

  1、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只要学员年龄满18岁,就可以报考小型汽车驾照,70岁以上也可以报考。同时,持境外驾照申请驾驶证,也没有年龄限制了。

  2、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对AB类驾照申请年龄进行调整,同时缩短增驾的间隔时间。以A1准驾车型为例,申请年龄要求将由原来的26周岁至50周岁,改为22周岁至60周岁,申请A1驾照需取得B2驾照5年改为3年。具体如下:

  3、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内地居民凭借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就可以申请摩托车驾照考试。

  关于机动车

  1、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符合规定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其收购用于出口的机动车,可以直接申领临时号牌;异地收购的车辆,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号牌,不用回企业所在地办理。

  2、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除了小车,摩托车也将实施电子化网上转递,车主可以在转入地,直接为自己名下的车办理业务。

  3、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为方便家庭车辆共用,持C2以上驾照的驾驶人,也可以开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此外,从今天(11月20日)起实施的新措施还有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等。

  注:本文所说的“9座以下私家车”,是指: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

  搬迁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湾大队将于2020年11月23日搬迁至珠海市香洲区湾仔祥安路22号办公,咨询电话:0756-。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