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深圳入户资讯栏目

(5).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http://zjj.sz.gov.cn/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5).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http://zjj.sz.gov.cn/

((5).深圳市公租房申请网站官网:http://zjj.sz.gov.cn/)

  

房租补贴是为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深圳申请租房补贴流程和材料最新政策规定

  

一、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备注:

  

1、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5)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6)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二、深圳租房补贴申请范围

  

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批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