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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一举多赢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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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一举多赢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一举多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强调“户籍准入年限的同城化累计互认”,即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之外,要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推进常住地户口登记制度,引导流动人口有序落户。这对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这个政策有利于通过户籍化促进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十四五”时期,推进城镇化依然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要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确保农村脱贫机制继续良好运行,就必须促进城镇化进程。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能够将就业人口大幅从低效产业转移到高效产业,从而通过提升劳动生产率而改善收入。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土地集约经营来促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水平,通过农民人均种植面积的扩大形成增收局面。

  最近1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大有提升。2019年达到60.6%,加上2020年全年的发展,当前约61.5%。但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在44.4%左右)。何以如此?跨地区流动农民工希望在就业地的大城市落户,但这些城市难以形成规模性政策供给。城市群或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的同城化互认,可以推动区域内各个城市落户政策逐渐趋于一体化,并通过一体化来累计计算居留年数,消除城市之间的制度壁垒,满足农民工尽快落户的要求。

  其次,这个政策有利于通过户籍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以户籍设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配置中,农民工难以与本地户籍人口均等化分享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城市群或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的互认,疏通了城市之间的流动渠道,形成了在经常居住地登记落户的制度配置,易于通过落户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农民工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优先次序中,应该把教育资源排在前列。如果能解决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学位问题,则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会更高。城市群或都市圈地方政府,应该依靠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支撑,系统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和精准化水平,将同城化的户籍准入与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紧密结合,形成新发展阶段社会建设的新发展格局。

  再次,这个政策有利于通过户籍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就是要以人的城镇化代替土地城镇化,这是双循环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主要发力点,也是扩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在农业现代化循序渐进的同时,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升,或者弥合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裂隙,有利于加强市民化过程中农民工的社会保护与社会支持,提升农民工在就业地的社会融合度。城市群和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的同城化累计互认,在强化农民工参保意识的同时,还有助于提升社会保险的统筹水平,通过同城化互认,促进城乡统筹,并通过将市级统筹提升到省级统筹,为跨省统筹创造基本条件,进而为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当前我国的人口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在发展中也形成了城市群和都市圈。城市群和都市圈所形成的新增长点,有赖于市民化进程的推进。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集聚在城市群和都市圈中。城市群和都市圈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提升,既有利于年富力强的农民工的市民化,也有助于降低区域内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减少劳动力“候鸟式”迁移成本,缓解“民工荒”和“招工难”问题的周期影响,具有一举多赢作用。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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