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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解答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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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解答

(《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解答)

  

一、这次的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放宽我市的落户条件,是南宁市有史以来最低落户门槛。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全面放宽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准入条件。放宽了引进的各类人才的入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限制。

  

二、如何认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要求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

  

(一)合法稳定住所指:

  

1.购买的商品住房;

  

2.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

  

3.单位分配住房;

  

4.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5.本市亲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

  

(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包括:

  

1.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2.属单位分配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单位的购房、分房、租赁合同(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3.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

  

4.属迁入亲友住房(亲友户口不在该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

  

5.属迁入本市亲友户内的,提供户主(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注:虚拟地址、违规违章建房、正在建设中的住房以及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如何认定具有合法稳定就业,要求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

  

1.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2.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

  

3.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

  

1.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提供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或录用文件。

  

2.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

  

3.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提供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引进的人才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

  

(二)中专院校毕业证;

  

(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五、什么是“容缺”办理制度,办理户口“容缺”材料有哪些?

  

答: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办人本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确认并拍摄人像,经派出所核对部、省级人口信息库的人像信息确认为申办人本人的,可“容缺”居民身份证。

  

(二)通过部、省级人口信息库或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有相关人员关系信息的,可“容缺”人员关系证明。

  

(三)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房产信息的,可“容缺”房屋权属证明。

  

(四)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社保缴费信息的,可“容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六、对于我区农村籍大学生申请迁回原籍有何新规定?

  

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一)已毕业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二)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新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因入学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毕业后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三)2019年12月1日之前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七、哪几种材料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答: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DNA亲子鉴定

  

(四)公证证明

  

(五)公安派出所证明

  

(六)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八、居民身份证可以在哪里自助办理?

  

答:为了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办事排队、耗时的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创新居民身份证服务,自治区内户籍人员可以在下列地点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一是在我市市区和县城居住人口密集、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繁忙的公安派出所内设置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机。

  

二是在一些商场、医院、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社会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安警邮交管、出入境、户政“三合一”自助设备。

  

三是在南宁市公安局警务工作服务站内设置的公安综合业务一体机。

  

九、临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答:为解决急需用证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又要到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问题,我市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开创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可以在非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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