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深圳入户资讯栏目

深圳户籍儿童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31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③购房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①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1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中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18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9-2021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之后年份,在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将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②非自有产权房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③对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将只核查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

  ④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非自有产权房的盐田户籍申请人且在盐田区实际居住的,其所租住的房屋因已被锁定或无法锁定而无法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需签署《学位申请服从调剂承诺书》,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派发学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如下。

  温馨提示:2021年申请学位使用新、旧模板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均认可。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2021年春季就读小学六年级在校生证明(深圳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除4外,均须验原件。

  转载时间:

  转载时间:

  转载时间: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