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深圳入户资讯栏目

深户挂靠他人家庭户申办条件及材料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0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深户挂靠他人家庭户申办条件及材料

(深户挂靠他人家庭户申办条件及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亲友家庭户内,详见正文。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亲友家庭户内;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或公租房,可挂靠其成年子女或父母为户主的家庭户,且该户主必须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三)挂靠他人家庭户的,挂靠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但符合户主房产变卖、迁入自有房产或公租房立户、夫妻并户、挂靠直系亲属情形,解除挂靠不受一年限制。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户内成员的直系亲属挂靠无需填写;

  (三)拟迁出及迁入家庭户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四)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婚:不需提供;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家庭户户主携带户内成员一并迁移,不需提供该户内成员的婚姻法律文书。

  (五)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六)家庭户户主携带户内直系亲属迁移或整户迁移,如原居民户口簿能体现亲属关系,不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凡迁移人员要求登记与新户主有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能证明相应关系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书证。

  (七)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挂靠他人家庭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