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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申请中国公民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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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申请中国公民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深户申请中国公民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还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属军人的,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属华侨的,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换补发护照的,还须提交在深圳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三)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须陪同申请人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监护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与监护相关的材料:

  1、监护人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的,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如申请人提交的户口簿能反映出监护人信息的,可不提交出生证,只需提交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监护人不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的,需提交能证明监护权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3、监护人是单位的,提交监护单位出具的监护证明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的其他监护人签名栏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人在换发、补发及重领护照前未采集过指纹的,需在公安机关采集指纹。对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采集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五)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须在矩形框内,不得压线。

  (六)与申请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和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相关证明材料。

  (2)换发加注及曾持照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

  2、护照换发

  (1)提交原普通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2)当事人所持普通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提交需提前换发护照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护照补发

  (1)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经上级机关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八)急事急办材料:

  1、前往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需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出国治病、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医院证明;

  3、前往国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交前往国签证。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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