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积分落户栏目

【重要!】落户上海、子女上学、积分政策……这些申请条件千万不能错过!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6-14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重要!】落户上海、子女上学、积分政策……这些申请条件千万不能错过!

(【重要!】落户上海、子女上学、积分政策……这些申请条件千万不能错过!)

  

原标题:【重要!】落户上海、子女上学、积分政策……这些申请条件千万不能错过!

  

  

在上海兢兢业业打拼的每个外地人

  

都有一个愿望:落户上海

  

作为国内第一大城市的上海

  

无论是经济发展、教育水平、还是医疗水平

  

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拥有上海户口在买房、牌照、教育、

  

养老方面有诸多好处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了

  

关于在上海落户、外来子女上学的有关问题

  

各位看官小本本拿出来记好了!!!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适用对象

  

内容依据: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版

  

适用对象:

  

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或2倍以上社保;

  

3.拥有上海市房产者;(虽然本项条文里没有强调必须拥有本市房产,不过没有的话,基本批不了)

  

4.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

  

  

从以上的条件看来

  

根据《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转户口的前提必须拥有居住证

  

如何办理居住证

  

1.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上海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市居住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说到居住证

  

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居住证的积分问题

  

要知道居住证积分可是和

  

子女教育、房产税等政策息息相关的

  

居住证积分有什么用

  

1.非户籍子女教育

  

非沪籍持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其他相关条件,即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务

  

(这就意味外地人在上海居住证达120分、子女可以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拥有公办小学择校权)。

  

2.房产税退税

  

涉及到居住证和积分的相关政策

  

1)长期居住证持证满3年及以上者,买房可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

  

2)持《上海居住证》且达到120积分者,买房可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3)对于持《上海居住证》未满3年且未达到120积分的购房者,如果购房则需要按照规定先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持《上海居住证》满3年或者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则可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3.孩子医保

  

1)学校统一入保;

  

2)到街道办理。

  

  

说完了居住证积分的好处

  

那么对于在上海的外地人来说

  

我们如何积分才能达到120分的标准呢

  

以下就列举了四项指标:

  

基础指标、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

  

积分条件

  

1

  

基础指标

  

1.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为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2.教育背景指标最高110分,相应积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6)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相应积分。

  

7)在本市工作并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2

  

左边加分右边指标

  

1.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2.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3.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

  

6.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7.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8.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9.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

  

10.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其中具体积分标准参考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3

  

减分指标

  

1.3年内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2.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3.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4

  

一票否决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创新创业、投资、

  

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适用对象

  

内容依据: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5〕41号

  

适用对象:

  

1)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2)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3)企业家;

  

注:不同的资质条件,依据衡量标准,可相应减少居转户持证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5年、3年、2年、直接落户。

  

  

重点、三高、紧缺形

  

《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上海政策

  

适用对象

  

内容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府发〔2010〕28号

  

适用对象:

  

1)拥有高学历、高级专业、高新技术人才;

  

2)就职于金融重点机构、贸易重点机构、航运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人才;

  

3)属于行业专门人才,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专门人才;

  

4)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适用对象

  

内容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发[2005]34号

  

适用对象:

  

1)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2)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直接来上海工作、就业;并需在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国外学位(历)认证。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2分落户上海》政策

  

适用对象

  

内容依据:

  

⊥1110⊥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申请本市户籍办法。2017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今年的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

  

适用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学位本科生;

  

3.来沪就业。

  

  

《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

  

适用对象

  

内容依据:

  

1.《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事项名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代码:1221)

  

2.《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适用对象:

  

1.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外省市人员一方;(婚龄10年可转沪)

  

2.原由本市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也就是“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可以回沪落户上海——子女投靠类;(只可1位子女回沪)

  

  

3.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落户上海——夫妻投靠类

  

4.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外迁人员”及其配偶,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回沪落户上海;

  

原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后经由本市动员分配去外地,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边、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回沪落户上海——其它投靠类。

  

  

看完了以上列举的六大政策要求

  

是不是对落户上海的条件有了新的认识呢

  

对于想留在上海定居上海的各位

  

大家赶快收藏好吧!

  

责任编辑: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