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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2018工种(成都市最新积分落户新政策)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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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2018工种(成都市最新积分落户新政策)

(成都积分落户2018工种(成都市最新积分落户新政策))

  

积分落户是指通过满足政府特的定条件,积规定积分,等到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目前的标准分值为120分。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积分结果公布和查询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

  

成都积分落户2018工种(成都市最新积分落户新政策)成都积分落户2018工种(成都市最新积分落户新政策)

  

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将正式施行“积分入户”的政策。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成都“1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于日前制定完成。也就是说,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将正式实施“积分入户”。

  

申请人如果要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当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后,可以通过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来进行积分累计。当积分达到100分时,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018成都人才落户条件是本科以上往届或应届大学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先确定是否满足人才落户对学历跟年龄的要求

  

人才落户首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第二步准备好所需材料

  

有房子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2、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3、《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没房子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2、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第三步带好材料到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自2018年1月22日起(含1月22日),撤销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办证点,该项业务纳入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2018成都落户政策如果不满足人才落户的条件,可选择积分入户办理,具体细则如下:

  

积分入户:

  

成都户口新政,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

  

左边加分右边指标:

  

1.缴纳社保指标: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东进区域:每年+20分,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

  

南拓区域:每年+20分,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

  

北改区域:每年+10分,包括青白江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属于成都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的,每年+10分。

  

7.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国家级+25分省级+20分市级+15分

  

个税: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1万?+2分;超过1万每0.1万+0.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参与社会服务: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指标:参加创业大赛,获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指标:不超过45周岁,+10分。

  

扣分指标:

  

1.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条-10分。

  

2.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受行政拘留-20分;强制戒毒-20分;受刑事处罚-50分;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50分。

  

3.违反计划生育指标:-50分。

  

申请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的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

  

积分申报时间:

  

年度积分申报时间是6月1日-7月31日

  

积分办理地点: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审核公布:

  

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名,并在网上公布。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届毕业生入户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分入户申报指南

  

户口迁入成都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左边落户成都右边。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2017年成都落户新政策

  

2017年1月11日成都市发改委在其官网公布了,关于《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要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分布,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引导人口向成都天府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聚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此制定了以下若干意见:

  

1、提升本市户籍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①完善本市户籍人口迁移服务管理办法,本市户籍人口应按规定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口,应当按规定在实际居住地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公开制度,本市户籍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平等享受公共服务,人户分离人员在实际居住地进行居住登记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就地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2、提升来蓉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③制定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④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体系,并适时动态调整。实行区域差异化积分,鼓励和引导来蓉人员到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居住、就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本市急需紧缺型人才和职业(工种)给予积分优待。

  

⑤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⑥建立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来蓉人员户籍迁入实行居住证积分落户。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综合承载能力对入户指标实行年度计划调控。

  

3、健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制

  

⑦建立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意见,按规定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⑧根据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建立按照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市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⑨完善全市人口信息平台,建立统一、动态、共享的全口径人口数据信息库。加强统一协调,构建市级部门和各区(市)县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人口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利用工作机制。

  

在《办法》中积分落户的一些细则,比如积分指标、积分规则、标准分值等,现摘录如下: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导向指标组成,其中导向指标为左边加分右边指标。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第七条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第三章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第八条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第九条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2017成都落户攻略

  

购房落户条件: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

  

注意事项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左边落户成都右边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2016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后经调整为90㎡。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2新生儿落户

  

(-粑粑,我啥户口?-你肯定左边落户成都右边瑟!)

  

新生儿落户条件:

  

1、新生婴儿可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如果父/母是成都户口,就可以在成都上户);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且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的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暂住落户

  

(这是一种机智的落户方式)

  

暂住入户条件:

  

1、在成都市累计暂住满2年;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

  

4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我是三有青年我骄傲~)

  

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1、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

  

2、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5海外留学人员落户

  

(我是三有青年我骄傲~)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条件:

  

1、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3、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10、入户人员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6离、退休人员落户

  

(成都老年人免费坐公交:“哔,老年卡”)

  

离、退休人员落户条件:

  

1、离休人员异地安置落户:

  

经省、市老干部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落户。

  

2、离、退休人员回原籍落户:

  

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落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离、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住房情况(本人产权住房、直系亲属住房)提供对应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老干局、民政局、人社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和《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6、本市户口注销(回原籍提供)或提档证明原件。

  

7成都市急需人口落户

  

(胖友,我们就缺你这样的人才……)

  

急需人员落户条件:

  

1、经成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等;

  

2、具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且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成都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人社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7、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8纳税落户

  

(各位老板,凭你的纳税证明是可以落户的。)

  

纳税入户条件:

  

1、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

  

2、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2万元;

  

3、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7、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8、配偶随迁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资落户

  

(买商业的朋友们,你们落户的春天来了。)

  

入户条件:

  

1、在我市中心城区一次性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

  

2、在区(市)县城一次性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上;

  

3、在建制镇或其他农村地区一次性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上,并经营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上年度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3、入户人员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购非住宅用房投资入户

  

入户条件:

  

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购商品房提供);

  

4、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房提供);

  

5、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10积分落户

  

(听说集齐120分,可以召唤神龙……)

  

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所要入户的城市。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入户申请人的各项基础条件和辅助条件,来计算入户申请者的分数值,例如学历、社保、居住证、年龄、国家与政府的奖励、投资纳税、房产等等来计算判断该成员能否落户。

  

2017成都积分落户政策

  

2017年1月11日,《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月11日前。《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意见稿显示,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另外,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2017成都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和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积10分,合法稳定住所积5分、参加社会保险积6分、连续居住年限(每满一年积5分)。

  

2017成都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2017成都积分落户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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