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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6-1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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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上海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左边法律右边分析:购房补贴,给予100-200万工作、生活和购房补贴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属我去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紧缺急需的人才。给予50-100万工作、生活和购房补贴,市“千人计划”人选、市“领军人才”人选、市“浦江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其他省部级专家等,属我去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紧缺急需的人才。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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