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上海落户资讯栏目

申领居住证,宁波有大变化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申领居住证,宁波有大变化

(申领居住证,宁波有大变化)

  10月12日起,宁波正式启动《浙江省居住证》网上核发工作,届时不再签发实体居住证。在宁波的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可便捷申领使用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原发放的实体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也可以网上申领电子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好在哪里?

  一是办证不用跑。领取实体证以及每年一次的签注均需到窗口办理,实行电子居住证后,群众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自助申领,由公安机关网上核发,实现零跑腿。

  二是领证更快捷。办理周期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支出。

  三是用证更方便。不需要随身携带实体证,群众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添加电子居住证后,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方便办理各类事项。

  四是服务更智能。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应用,有效提升办理义务教育、医保社保、住房保障以及申领出入境证件、驾驶证等公共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不习惯或不方便使用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并当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与原申领实体居住证条件一致,即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申领流程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为主、“网上办”为辅,线下“窗口办”为补充。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本人手机登陆“浙里办”APP“身份户籍”项目中“流动人口”服务和“数字社会”项目中“浙里民生关键小事”栏,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完成申请流程。

  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通知后,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我的证照”栏添加“电子居住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完成电子居住证的申领。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即线下)办理相关业务,现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作为凭证使用。

  办理流程图

  ▼

  “浙里办”申领操作步骤

  如何申领?

  方式1:在“浙里办”首页上端找到“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栏目点击进入,从“身份户籍”栏目点击进入后,找到并点击“流动人口服务”专栏

  方式2:在“浙里办”首页上端找到“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栏目点击进入,靠左下位置找到“数字社会”点击进入,从“浙里民生关键小事”进入后,找到“就业”栏目进入,点“浙江居住证办理”

  通过以上2个入口找到电子居住证办理界面后,申领人根据自己符合的条件点击“在线办理”,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人脸识别)、选择辖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等操作,并提交申请。

  如何查询进度?

  申领内容提交成功后,属地公安机关一般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领人届时会收到短信提示,并可登录“浙里办”APP进行查询。

  如何添加电子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制证完成后,申领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添加:

  途径1:打开“浙里办”APP,点击“全省通办一次办成”进入,找到“卡包”,点击进入后点击“添加证照”,在弹出的搜索栏里输入“居住证”,找到并完成添加

  途径2:在“浙里办”APP右下角点击“我的”,在“我的证照”专栏点击“更多”,选择居住证并添加证照

  使用方式

  使用电子居住证时,登陆“浙里办”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需纸质凭证,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法律效力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与原实体《浙江省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证人在居住地县(市、区)域内可依法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相关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电子《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签注一次,确保证件保持有效。

  电子居住证样式

  后台样式

  展示样式

  来源:宁波发布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