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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其他户口迁移途径和办理单位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2 来源:网络

上海其他户口迁移途径和办理单位

(上海其他户口迁移途径和办理单位)

  

办理手续和流程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房屋有效权证,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若产权人或租赁人不入户的,由其书面指定入户人(指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或旁系亲属)及户主。

  

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行(1996)第198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综(1996)第050号文规定:全国统一样式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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