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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丨要享受临港新政?首先你得是人才!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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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丨要享受临港新政?首先你得是人才!

(深度丨要享受临港新政?首先你得是人才!)

  

乐居鲁钧杰发自上海

  

今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总体方案正式发布,国新办就此举行发布会。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临港新片区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另外,我们为外国人来新片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等,对于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而且,原来的政策是购房需要缴纳个税或者社保年限要有5年,新片区缩短到3年。

  

这一表态引起了大家广泛关注,但值得注意的是,陈寅副市长表述中对于这一调整针对的是“人才”。那么,此前临港对于人才落户和购房又是怎样的政策呢?

  

根据规定,2018年开始临港地区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落户政策加3分的倾斜。而在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在临港地区工作并居住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居住证专项左边加分右边政策,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而在住房方面,目前临港已初步形成限价商品房、“先租后售”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四位一体”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2018年将继续推进,按照“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限房价”的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拥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且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先租后售”公共租赁房的购买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租赁对象可以为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职工个人。目前临港公共租赁房一期、二期项目已建成并交付,共计4600多套房源。

  

人才公寓则按“拎包入住”标准装修后提供给人才居住,采用“限定对象、限定价格、限制租期”和“排序轮候、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办法实施,租期不超过3年。作为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临港已投入500余套人才公寓,远期计划投入2000余套。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本次针对新片区的购房政策,对于符合人才标准的购房者来说,增加了更多选择购买市场上房企开发房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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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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