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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夫妻分居、外省市职工转上海户口,上海投靠落户办理

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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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夫妻分居、外省市职工转上海户口,上海投靠落户办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夫妻分居、外省市职工转上海户口,上海投靠落户办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怎么办理上海落户?夫妻分居、外省市职工怎么转上海户口?上海投靠落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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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

  

2、《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

  

3、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站期间,家属不可以随迁。

  

4、未成年子女可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并留沪工作后,在市公安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在外省市工作、户籍在外地的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老人身边无子女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转移进沪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

  

夫妻两地分居、老人身边无子女,办理落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上海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

  

2、在沪有接收单位,并符合规定条件

  

3、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4、外省市职工要求进本市工作,应先向当地县以上人保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人保部门发联系函至报入本市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婚报在沪配偶处;未婚、丧偶、离婚报在沪父母处)联系。

  

5、本市区(县)人保部门接到外省市人保部门的联系函后,由申请人向区(县)人保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职工转移的对象、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1、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必须是非农业户口

  

2、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与外地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

  

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1、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包括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

  

2、“特困”职工的转移(“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

  

3、其他职工的转移

  

夫妻投靠落户

  

1、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子女投靠落户

  

1、指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

  

2、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落户。

  

老人投靠落户

  

1、指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等。

  

注意:

  

投靠类对本人学历等条件未有规定,但必须是有一方是上海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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