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

栏目导航
深圳社保栏目

深圳发布楼市新政 非户籍人士购房需3年社保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22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深圳发布楼市新政 非户籍人士购房需3年社保

(深圳发布楼市新政 非户籍人士购房需3年社保)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3月25日,人们在深圳科技园南区一处房地产中介门口交谈。当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新华社记者毛思倩摄

  新华社深圳3月25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楼市调控新政终于落地:购买首套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3年以上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5日深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同时,意见收紧了限购条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意见明确要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意见明确,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日光盘”、“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筹集建设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15年4月深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增速“翻红”以来,深圳房价持续走高,从2015年4月的同比增长0.7%一路升至2016年2月的同比增长56.9%。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数据显示,2016年2月深圳新房成交均价再创新高,每平方米48095元,同比增长72.12%。

  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这是3月25日在深圳拍摄的住宅区。当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新华社记者毛思倩摄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