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非沪籍”升学政策大解析!打分表是关键,积分达标也要打分!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21 来源:网络
(2020年上海“非沪籍”升学政策大解析!打分表是关键,积分达标也要打分!)
原标题:2020年上海“非沪籍”升学政策大解析!打分表是关键,积分达标也要打分!
导语
每年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季,上海约有40%的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对于非沪籍家长来说,让孩子在沪读书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漏掉一项可能就会影响孩子入学。
今天,指导君就来为家长们认真分析一下,非沪籍孩子在上海如何入学。非沪籍家长快来一起了解吧!
非沪籍家庭的孩子虽然在沪上学会受到一些限制,但只要家长认真准备,努力攒居住证积分,购买房产,连续缴纳社保,孩子同样可以在上海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直到高考都能享受和沪籍学生同样的录取政策!有没有很惊喜!
非沪籍家庭的孩子在沪上学,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呢?
01、3~6周岁:幼儿园阶段
各区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上海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非沪籍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没被公办幼儿园录取,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
02、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
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9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03、15~18周岁:高中教育阶段
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正常中考进入上海高中。
居住证积分不达标怎么办?
1)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可报考上海市中专、职校、技校、国际学校。
2)无居住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3)持临时居住证并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满3年:与持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一样。
04、高等教育阶段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其子女为上海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按上海考生标准参加高考享受上海户籍考生同等录取政策。
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可以参加上海统一高考招生。
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可以参加上海春季考试招生。
非沪籍的家长看到这些入学政策后,是不是对孩子在沪上学充满了信心呢?虽然一开始入读名校比较困难,不过,只要家长和孩子一起努力,后面入读优质初中、高中,乃至享受上海高考录取政策,还是大有机会的!
上海16区的教育资源和政策的差别是有的,非沪籍幼升小入读公办小学,被统筹的几率是比较大的,所以家长们要认真对比各区的非沪籍入学政策,以及所在区的教育资源和入学竞争压力。
例如,浦东新区、青浦区政府已经规划从一些民办校购买服务,用来统筹安排非沪籍学生。可想而知,在一些区域内,非沪籍想要入读公办学校的确是有难度的,想要入读资质好的公办学校,更是难上加难。
如果担心统筹,可以尝试报名资质比较好的民办小学,民办“摇号”入学多了一次升级名校机会。
更重要的是,家长们需要认真准备各项材料,以及按照入学条件,尽早让积分达标,购买房产。认真准备,孩子们在沪入学才能大有机会。
2020非沪籍“幼升小”申请入学的条件
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一致,并且和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按所在区要求进行申请。
基本材料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在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就读,需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其他材料
1、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四级紧缺专业及以上);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父母一方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4、父母一方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在本区的纳税明细;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再婚家庭的,需提供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是再婚夫妻一方)。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4月8-23日,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园随迁子女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随迁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随迁子女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随迁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网上报名:按规定上传随迁子女照片,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
3、选择公办小学的:
·5月15日前,各区公办小学发放验证通知。如果收到短信通知,说明已经被某个公办学校初步录选了。
·5月16-17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4、选择民办小学的:
·5月18日-19日,民办小学随机录取(摇号)。如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5月18日-19日按分类计划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5月20日-21日,民办小学录取验证。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学校提出申请。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
·5月23日-24日,民办小学调剂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由“入学报名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5月27日,完成民办小学招生。
5、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录取告知信息。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收入学。
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真实性。
6、5月30-31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未被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7、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全市各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注意:今年奉贤区非沪籍入学需要提前线上申请,很多家长都忽视了这条重要信息。
2020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一、六年级新生网上入学申请通道:登录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奉贤区非本市户籍学生第一次网上入学申请通道开放时间:3月21日-3月24日(24小时开通),请家长错峰上传,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同时请家长看清提示上传,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如上传材料过程中因意外情况未提交成功的,请家长重新扫描左边二维码右边登录后可继续上传。
如家长提交材料成功后需再次修改信息的,请在3月22日早上8点—3月24日晚23:59登录平台进行修改。3月25日0点平台关闭上传及修改通道,第一次网上申请截止。
如家长未能赶上第一次申请时间,可以在以下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申请,第二次网上申请时间:5月8日-11日;第三次网上申请时间:7月25日-27日。
浦东新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黄浦区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7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30日,8:30-11:30,13:30-16:00。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静安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0年8月10日。
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5月17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3)报名验证,区教育局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携带材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31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随迁子女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徐汇区
信息登记要求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携带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携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4)携带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1)携带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2)携带与居住证或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3)携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居住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监护人的居住证明必须与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长宁区
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
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适龄儿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验证时,家长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符合就读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证件。[注:以上合法居住证件的居住地均为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各验证点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入学所需材料有哪些?
香港、澳门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台湾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华侨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携行子女: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原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
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留学人员: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具有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区教育局将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普陀区
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本区2020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程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实际居住在普陀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父母一方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就业失业登记证》于2017年7月1日前签发,续签至少3次。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2020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二、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原件)
1.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
3.随迁子女《出生证明》;
4.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
5.随迁子女《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
7.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入学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4月8-23日,在园随迁子女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随迁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随迁子女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随迁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按规定上传随迁子女照片,并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公办小学的,于2020年5月16-17日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第一批验证日,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3.报名民办未被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2020年5月30-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4.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收入学。
5.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真实性。
(二)五年级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初中继续就读
1.凡符合“申请入学的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继续就读本区初中申请。
2.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
3.学校初审通过后,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4.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继续进入本区初中就读。
虹口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区教育局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学校向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续签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杨浦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公办小学验证。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公办小学和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局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闵行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闵行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0年8月10日。
宝山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0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公办小学验证。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本区各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或租房相关材料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随迁子女报名验证时,各学区、镇教委或学校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认真核对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比对无误、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将验证记录交区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随机抽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嘉定区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小学入学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各街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街镇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或积分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松江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根据《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实施,《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招生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0年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公办小学验证。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青浦区
录取顺位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入学信息登记人数的实际情况予以依次排序录取,如同一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该档次中的所有学生实施电脑随机录取。该档次中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及该档次以下的学生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在教育局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公办小学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市统一的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须认真做好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的核对工作,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金山区
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奉贤区
1、2020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入学申请的提示:
2020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一、六年级新生网上入学申请通道:登录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非本市户籍学生第一次网上入学申请通道开放时间:3月21日-3月24日(24小时开通),请家长错峰上传,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同时请家长看清提示上传,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如上传材料过程中因意外情况未提交成功的,请家长重新扫描左边二维码右边登录后可继续上传。
如家长提交材料成功后需再次修改信息的,请在3月22日早上8点—3月24日晚23:59登录平台进行修改。3月25日0点平台关闭上传及修改通道,第一次网上申请截止。
如家长未能赶上第一次申请时间,可以在以下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申请,第二次网上申请时间:5月8日-11日;第三次网上申请时间:7月25日-27日。
2、2020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附件:符合本办法左边加分右边要求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紧缺专业目录
车工、保育员、电工、电切削工、电梯安装维修工、锅炉操作工、焊工、机床调装维修工、磨工、模具工、汽车维修工、钳工、起重机装卸机械操作工、铣工、育婴员、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崇明区
入学排序规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参照执行。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现场审核时,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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